「展現」的姿態與方式對我而言永遠是一種需要推敲的學問,
「展現」本身需要「展現的對象」才能成立
而展現一詞的思考邏輯體現著透過非自身的觀者檢視自我的存在。
暴露的過度展現,
評判過度與否的標準來自於他人,
到底,展現的邏輯是種酸苦微渺的生存法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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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時代私密界線成為一種被討論的顯學
一種既欲公開又先隱藏的網路時代生活方式充斥
對於暴露與展現全然不假思索
像是獅子懶洋洋的躺在樹下
還是無感無知的愚蠢
展現意識運作的暴露
無限地向無關者暴露私密的身體或心裡
期望被詮釋想像與意淫
狡兔的洞窟是不隨便曝光的
2012年4月5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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